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如有旗下奸宄横行,许督抚逮捕,并本主治罪。”
逃人祸自此渐熄(息)。
《裀传》所载,其奏疏见蒋氏《东华录》,而王《录》不载。
世祖两谕,则王《录》有之,蒋《录》所未收也。
想是王所据《实录》不书裀奏,盖不欲彰当时之过。
裀意重治逃人,并不责旗下主家,而已为满人所忌恨如此。
可见入关后之逃人,绝非关外时之比,乃恃国家设立重法,而旗下奸人与民人之黠者合成讹诈之局。
原立法止罚重窝逃,不深究逃者,正欲保护还归之家奴,仍为旧主操作。
奸人于是专放囮诱,投殷实之家寄宿,即以窝主诬之,以遂其索诈取盈之计。
故重处逃人,即奸民有所畏而不敢为旗下之囮也。
顺治间人文字中涉逃人者颇多,不能备录。
唯其渐次救正,《裀传》言由于世祖之两谕,观其事实,则顺治朝犹未改督捕之功令,至康熙时乃并无所事于督捕,则弊根为已拔矣。
兹先详督捕衙门之设立。
《史稿·魏琯传》:“八旗逃人,初属兵部督捕,部议改归大理寺。
琯疏言其不便,时琯为大理卿。
乃设兵部督捕侍郎专董其事。”
时即以琯为督捕右侍郎,见《东华录》十一年正月甲辰。
《琯传》失载,《贰臣·琯传》亦失载。
清《国史·吴达礼传》:“十一年正月,上以八旗逃人日众,增设兵部督捕侍郎、郎中、员外、主事等官,另置廨署,专理缉捕事,擢吴达礼为左侍郎。”
《史稿·职官志》兵部下:“十一年,增置督捕满左侍郎、汉右侍郎各一人,汉协理督捕太仆寺少卿二人。
寻改左右理事官满汉各一人。
满汉郎中各一人。
员外郎满洲七人,汉军八人,汉一人。
堂主事,满洲三人,司主事一人(十四年增一人),汉主事六人,司狱二人,分理八司(当是旗各一司),掌捕政(三营将弁隶之)。
十二年,增置督捕员外郎八人(旗各一人)。
康熙三十八年,省督捕侍郎以次各官并入刑部,刑部止设督捕司,掌八旗及各省逃亡。”
顺治朝以八旗逃人为一大事,至兵部内专设衙门,而以京畿巡捕三营隶焉。
官职繁多,其徇各旗王公之意无所不至。
魏管以职掌论逃人事,流徙尚阳堡,李裀以科臣言此事继之,俱死戍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