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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也许说得对,因为任何尝试过将一种语言翻译成另一种语言的人都知道,诗歌如同奇异的**,在不同形状和质地的盛具之间传递时,必定会有泼洒。
但我们有理由相信——许多以希伯来语为母语或者第二母语的学者也相信——继承了英文版《圣经》的我们非常幸运,我们虽然因无法阅读希伯来语版本的《圣经》而有所损失,但因身为以英语为母语的民族而得到许多收获。
我们只要回顾一下《圣经》流传到我们手中的过程,就能明显地看出我们为何会有这些收获。
《旧约全书》是用希伯来语和另一种闪语族分支——阿拉米语——写成的。
公元前的某个时期,它被翻译成希腊语,名为“Septuagint”
,源自拉丁语的数字“七十”
,按照传统理解,翻译工作是由七十位学者完成的。
它还有拉丁语版本:杰罗姆在4世纪时完成的拉丁文译本被称为“Vulgate”
,意思是“被出版的”
或者“广泛流通的”
。
经过修订后,这个译本成为罗马天主教教堂里的官方版本。
17世纪前,《圣经》有好几个英译本,既有完全翻译,又有部分翻译,其中最重要的是16世纪时的威廉·廷代尔的译本。
廷代尔是一位杰出的学者,精通希伯来语、希腊语和拉丁语,还是著名的英语作家,写作风格庄重而又亲民。
他的个性至今仍然鲜活地体现在现今英文版《圣经》的字里行间,而《圣经》当然影响了现代所有英语作品,即使语调或者题材似乎与之相差甚远的作品也不例外。
所以,他是实至名归的英语散文之父。
到了17世纪初期,在詹姆斯国王的命令(或者说批准)下,官方进行了《圣经》的翻译,群策群力,制作出一个丰富多彩、富有诗意的散文版《圣经》。
当时很多虔诚的英国人都相信,主对这个项目特别眷顾。
众多来自大学和英语教堂的最优秀学者都投入到这项工作中,精诚合作。
他们掌握了以前所有语言、所有版本的《圣经》,因而能够运用全部古老语言的资源。
他们对希伯来语、希腊语和拉丁语的词汇和韵律深有体会,因此能够在不破坏原本结构和特点的前提下扩充英语的语言。
时机已经成熟。
英语这门语言正处于恰当的阶段,为了翻译充满诗歌艺术和响亮预言的篇章而向前发展。
因为,当时正是诗歌的伟大时代,是莎士比亚的时代。
那时候的散文灵活而庄重,自由而稳固,尚未像后来的18世纪那样受到现实主义的约束。
在伊丽莎白和詹姆斯的宽松时期,几乎每一位散文大师都在用圣经式英语写作,或者反过来说,每一个《圣经》译者都在用伊丽莎白式英语写作。
因此,即使希伯来语或者希腊语、拉丁语的某些美感和意境未能体现在英语版本中,我们也十分确信钦定版英语《圣经》拥有其独一无二的优点。
事实上,有好几位同时熟悉古代版和现代版、学识渊博的批评家曾大胆地宣布:在所有版本当中,我们的《圣经》是一部文学杰作。
让我们再一次强调“文学”
这个词吧,因为我们并不担心准确度问题,后来19世纪的英国、美国学者们所给出的修订版无疑已经解决这个问题。
很多并非守旧派的读者其实更喜欢“钦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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