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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过去,这样的话是不用多作解释的。
可惜再提起这话时已是现在了。
大批大批的人被现代化迷雾麻木了自己的思维,忘了乡土的遥远,足以使人的目光变得更加深邃和高眺;也忘了乡土的平淡,可以排遣阻碍自己认知与批判的滥欲。
在一个人的写作中,我舞着锐利的笔尖放肆地问过别人。
时间上虽然是过去,要问的道理却是现今的。
同样,也一遍遍地用诘问为难自己。
即便是蜗居在整日喧嚣的都市里,我还是想听到有鞭子闪击而来,在头顶阵阵作响。
这是生活所决定。
在过去,生活就是如此神秘地向我诉说着,能不能听懂完全在于自身造化。
现在和将来,生活继续是这样。
还有一句话,也是我常常听到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从我最初学习文学时算起,生活的表象看上去有了天壤之别,生活的精髓变化并不大,而新的轮回眼看又要开始了。
一想到还要经历一次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东,就觉得人的一生也太可怕了。
一个人如果毕生呆在炼狱里,不知道世上还有天堂,他一定会认为炼狱是最好的去处。
值得高兴的是,不仅仅是我,很多很多的人都已经知道天堂是一种真实的存在。
这一点正是过去了的东西不再在我们生活中轮回的力量之源。
———上面这段话,是为二〇〇二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弥天》所写下的。
写下这些文字所花费的时间很短,当时并没有觉得有多少特别之处。
二十几万字的一部作品写完后,再另写一些文字,纪念、感怀、概括、阐释等等意思,尽在其中,也算是写作这一行的潜规则,还有预防被这一行中的蹭饭角色的胡乱解读的意味。
待到从作品完成后的疲劳中恢复过来,重新读过后,霍然发现这是我所写过的文字中,最让自己内心感动的。
在更早的时候,算起来有十年了,我第一次以乡土名义写过如下一段话:
有时候真是想不通自己在写作中怎么会迷上乡土。
关于乡土最早是从鲁迅先生那里听来的,不过这个概念一直是一个关于别人的有意味的东西。
只是近两年才发生了变化,这个变化到来时,自己禁不住吃了一惊,头一回听见有人这么概括我的小说之际几乎以为是他们弄错了。
事情过后,再细细想,特别是大都市里蜗居一阵、漂泊一阵、行走一阵以后,才确确实实认识到乡土之属于自己和自己之属于乡土已是一种血肉之间的关系。
因此,我急于想搞清楚乡土是一种怎样的东西。
它属于一个人时,那价值到底有多大。
我让灵魂在鲁迅先生的思想火焰中作了一番洗礼,又拎着良知在茅盾先生的字里行间中怀想许久,然后再来到废名的黄梅乡村作了一番朝觐,最后又跋涉到沈从文的湘西十万大山,验证天下乡土是否存在着共鸣。
我的思绪尚未踏上归途就抑制不住地高声诉说着它的发现:乡土并不真正属于乡土中人,它的真正主人是那些远离乡土的城里的读书人。
乡土是一杯酿制多年的陈酒,舍不得一口饮了它,唯恐难再,便用鼻子嗅,越嗅越觉得难以忘怀,难以开怀。
于是乡土就成了离乡人的难解情结。
隐着乡情的苦难也好,隐着苦难的乡情也好,那份眷恋,那份不舍,那份痛也揪心、爱也揪心的感觉与感慨,总是如醍醐灌顶,让人酣畅淋漓之后,视乡土为迷离中的又一家园。
倾听前辈先生在乡土中那份深情的诉说,我一次次激烈地感受到乡土的无可替代,乡土永远是学问的灵感源头。
乡土是灵魂的栖息地,失去乡土,我等将是精神分裂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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