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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斯特雷德看了看他的记事本:“他叫约翰·栾斯,现在他已经下班了。
你可以到肯宁顿花园门路,奥德利大院四十六号去找他。”
福尔摩斯把地址记了下来。
然后对我说:“走吧,医生,咱们找他去。”
他又回过头来对两位侦探说,“告诉你们一件事情,也许对这个案件的调查有帮助。
这是一桩谋杀案。
凶手是个男人,身高六英尺多,中年人。
与他的身材相比,他的脚有点小,他穿着一双粗平方头靴子,抽印度雪茄烟。
他是与被害者一起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
拉马车的马只有一匹,而且那匹马的三只马蹄铁是旧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
凶手可能是个红脸膛,他的右手指甲很长。
当然这仅仅是一点表象,但这些信息可能对你们有用。”
勒斯特雷德和格里森面面相觑,脸上都露出怀疑的微笑。
勒斯特雷德说:“如果像你所说,死者是被杀死的,那么是用什么样的谋杀手段呢?”
“毒死的。”
福尔摩斯简练地说,然后就转身往外走了,“还有一件事,勒斯特雷德,”
他走到门口又回过头来说,“德语中‘拉契’这个词是复仇的意思,所以奉劝你别再浪费时间去找那位‘瑞契儿小姐’了。”
说完这几句临别赠言,福尔摩斯就走了,留下这两位侦探对手站在那里,目瞪口呆。
四警察栾斯的讲述
离开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的时候,已经是午后一点了。
福尔摩斯和我又到附近的电报局拍了一封很长的电报。
然后,他叫了一辆马车,把我们送到勒斯特雷德告诉我们的那个地址。
福尔摩斯说:“自己直接取得的证据比什么都重要,实际上,我对这个案子早就了然于心了,但是我们还是应该把要查明的情况弄个清楚。”
我说:“福尔摩斯,你真让我迷惑不解。
刚才你所讲的那些案情细节,你真的那么有把握吗,不是假装的吧?”
“我说的话都是有理有据的。”
他回答说,“一到那里,我就看到在马路石沿旁边有两道马车车轮的印迹。
想想看,前一个星期都是大晴天,直到昨晚才下雨,所以马车一定是昨夜到过那里,才能留下那么深的两道车痕。
另外,还有马蹄的四个蹄印,其中有一个蹄印比其他三个都要清楚得多,这就说明那只蹄铁是新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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