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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他注意每件细微的事情,他了解这些有关我的情况是费了许多心思的。
他还特别花心思使罗斯福夫人、劳工部长及他的秘书波金女士注意这些设备。
他甚至还对老黑人侍者说:“乔治,你特别要好好照顾这些衣箱。”
当驾驶课程完毕之后,总统转向我说:“好了,张伯伦先生,我想我该回去工作了。”
我还带过一位机械师到白宫去,并将他介绍给罗斯福。
他没有同总统谈话,而罗斯福只听到他的名字一次。
他是一个怕羞的人,躲在后面。
但总统在与我们道别之前,还特意走近这位机械师,与他握手,呼他的名字,谢谢他到华盛顿来。
他的致谢绝非草率,而是一种真诚,我能感觉得到。
回到纽约数天之后,我接到罗斯福总统亲笔签名的照片,并附有简短的致谢信,再次对我给他的帮忙表示感激。
他怎么会有时间做这些?真令我感到奇妙无比!
罗斯福知道一种最简单、最明显、最重要的获得好感的办法,那就是记住他人的姓名,使他人感觉重要——但我们中有多少人这样做了呢?
很多时候,我们被介绍给一位陌生人,谈了几分钟,在临别的时候,连那人姓什么都不记得。
有名政治学家所上的第一课就是:“能想起选举人的姓名就是从政之才,忘记就是湮没。”
记忆姓名的能力在事业与交际上的重要性,同在政治上差不多同等重要。
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即伟大的拿破仑的侄子,曾自夸说,虽然他公务很忙,他仍能记住每个他所见过的人的姓名。
他采用的是何种方法呢?其实很简单。
如果他没有听清楚对方的姓名,他就说:“对不起,我没有听清你的姓名。”
如果是一个不常见的姓名,他就说:“告诉我是如何拼的?”
在谈话中,他会费心地将姓名反复记忆数次,并在脑海中将姓名与此人的面孔、神色及其他外观联系起来。
如果此人很重要,拿破仑三世就更费心了。
在他独处的时候,他便迅速将此人的姓名写在一张纸上,注意观看,牢记于心,然后就将纸撕碎。
这样,他所看到与听到的印象就完全一致了。
所有这些细节都得费工夫去做。
但正如爱默生所言:“上好的礼貌是通过一处处微小的牺牲换来的。”
所以,如果你要他人喜欢你,那就应该记住第六大原则:
记住他人的姓名,它是语言当中最甜蜜最重要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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