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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都于此,然后才下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
。
在此以前,“秦用西戎之俗,至于男女无别,长幼无序。”
这种古典母系社会残余的浪漫遗风,从这个长安平康里的一个“明眸皓腕,举步艳冶”
的娼妓身上,还可以依稀可睹。
当然,白行简也不能摆脱才子佳人历经磨难,最终团圆的模式,唐代传奇最流行的,就是这一套。
蒋防的《霍小玉传》与《李娃传》就大同小异,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文学所以叫作“潮流”
,那“百川归海”
之势,是有一种让处于潮流中的作家不能自拔的力量。
我们不亲身经历过的吗?一下子全部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一下子又全部劳伦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
不过,白行简到底是大家,《大乐赋》虽然写的是男女**之事,却文采斐然,比时下污秽肮脏、臭抹布式的性描写,不知高雅多少倍!
同样,他笔下的李娃,也写得不同凡响,爱情真,绝情狠,后悔时无以复加,豁出一切时坚决彻底,那性格也是呼之欲出的。
尤其在她把一个“殆非人状”
的男人重新铸就为人的过程中,那漂亮女性灵魂中的秦地气质,简直就是一个女中强人了。
虽然,白行简是中国性文学的祖师辈人物,但他也表现了一个作家的节制,这篇《李娃传》就干净得出奇。
可能作家写这篇传奇的时候,意不在此。
他刻画这个女性形象所寄托的,更看重于时下已很掉价的所谓“社会意识”
的。
与《霍小玉传》一样,是谴责当时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门阀制度的。
作家的“社会意识”
,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是握笔人梦魇缠身的负担,要想摆脱,是谈何容易的事?
出身,一个非自己所能选择的符号,就决定了人的一生,岂止是唐代才有的事情呢?
有一次,我在一个会议上,听到一位作家对现在有人还写什么“富农”
啊,“成份”
啊,表示了异议,认为与现实,与时代距离过远,有点可笑了。
但我想,第一,作家笔下的要写出来的东西,有什么过时或不过时的说法吗?写得好,即或是过时的,哪怕三皇五帝,也是好作品;写得不好,即使是刚出笼的包子,不好吃,也还是不好吃。
第二,无论如何,对有切肤之痛的作家,一定要写他想写的东西,似乎不应加以责难,正如也不能要求无身同感受的作家,一定要他写不想写的东西一样,这是最起码的相互尊重。
文坛又不是上海的亭子间,多一个人便觉得拥挤的。
文坛大得很,有一点色彩,有一点变化,甚至旧瓶装新酒,或旧酒装新瓶,又有什么不好呢?对别人的作品,可以批评写得不好,但不能指责人家不该写,那就不免霸道了。
在生活里,一个人由于一种身分限制,因而落人悲惨境遇的感受,我当过右派分子,我是有体会的。
所以这种苦痛滋味,只有说给曾经佩带黄星标志的犹太人,在种族歧视下被视为三等公民的黑人,在婆罗门教种姓制度中的那些不可接触的阶层,更会产生回应的。
所以,白行简写李娃,其用心也正是对当时社会门阀婚姻制度的批判。
当她看到她的情人终于又将回到他所属的高门望族的阶层中去,她,这个出身卑贱的女人,要和他分手了。
“今之复于本躯,某不相负也。
愿以残年,归养老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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