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
宋人李仲蒙的解说也很有意义,他说:“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情物尽者也;索物以托情谓之比,情附物者也;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者也。”
[6]李仲蒙分别从“叙物”
“索物”
“触物”
的角度来解释“赋、比、兴”
。
在他看来,作为赋的“叙物”
不仅仅是“铺陈其事”
,还必须与“言情”
相结合,就是说作者要把情感表现得淋漓尽致,又要把客观的物象描写得真切生动。
这就比传统的解释进了一大步,更加符合创作中对于“赋”
的要求。
唐代许多诗人用“赋”
,的确都表现了这样的特点,如杜甫的《北征》《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及“三吏”
“三别”
,白居易的《长恨歌》与《琵琶行》,主要是用“赋”
,却也十分尽情。
作为“比”
的“索物”
,即索取和选择物象以寄托感情,不完全是一个运用比喻手法的问题了,作者还必须在比喻中表达自己真挚的感情。
唐代许多诗歌中的比喻,如李白《春思》:“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
这里用“比”
,却以情附物,而不像某些汉赋那样把各种比喻变成单纯词藻的堆砌。
作为“兴”
的“触物”
,由外物的激发以兴情,反过来又把情感浸透于所描写的物象中。
显然,李仲蒙对“赋、比、兴”
的解说,最后都归结到一个“情”
字上面,这就更符合文学的审美特征,是很有见地的。
新儒家代表人物徐复观的看法也很有意义。
徐复观说:“人类的心灵,仅就情这一面说,有如一个深密无限的磁场;兴所叙述的事物,恰如由磁场所发生的磁性,直接吸住了它所能吸住的事物。
因此,兴的事物和诗的主题的关系,不是像比那样,系通过一条理路将两者连结起来,而是由感情所直接搭挂上,沾染上,有如所谓‘拈花惹草’一般,因而即以此来形成一首诗的气氛、情调、韵味、色泽的。”
[7]这个说法是符合实际的,由于诗人的情感是朦胧的,不确定的,没有明确的方向性,他不能明确地比喻,诗人只能就这种朦胧的、深微的情感,偶然触景而发,这种景可能是他眼前偶然遇见的,也可能是心中突然浮现的。
当这种朦胧深微之情和偶然浮现之景,互相触发,互相吸引,于是朦胧的未定型的情,即刻凝结为一种形象,这种在情景相触而将情感定型的方式就是“兴”
。
徐复观认为兴的作用在于形成一首诗的“气氛、情调、韵味、色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