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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本汉(BernhardKarlgren)对此深有体会,他说,中国人“对文字特别的敬爱”
,是“西洋人所不能理会的”
。
这是因为,“西洋文字是由古代远方的异族借得来的”
,而“中国文字是真正的一种中国精神创造力的产品”
。
[30]
在这样的文化传统里,当文学是文字之学甚至“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
(曹丕语)的时候,它既是“载道”
的工具,也常常是读书人身心的寄托。
到近代成为literature意义的“文学”
时,其社会地位已大不相同了。
以前广义的文学还可能是贵族的,同时也可以具有某种指导性的功能;当文学从广义变为近代西方那种狭义时,排除了贵族性,也扬弃了曾经的指导功能。
问题是,在文学从广义变为狭义的同时,它的功能却又在发生根本的质变。
小说、戏曲一类狭义的文学,乃是过去上层读书人不齿,或虽参与(包括创作和欣赏)却不标榜的内容;如今其功能又从消遣上升到指导,转变不可谓不大。
而这类“文学”
的作者和读者,又都在发生类似的从“贵族”
到“平民”
的转变。
且此转变不仅限于“文学”
层面,也表现在思想和社会层面。
胡适曾自称他的新诗像一个缠过脚又放大的妇人[31],后来也多次引用这一比喻。
则其对自己的文学定位,似乎也有所自觉(虽不一定方位准确)。
他在推动文学“革命”
的同时,潜意识中确实暗存传统的菁英观念。
朱维之就注意到,胡适在其《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中,把严复、林纾、谭嗣同、梁启超、章太炎、章士钊等人的文章作为“近二十年来文学史上的中心”
。
其实“他所说的文学,不过是‘文章’而已”
,并不是“近十年来一般青年的文学观念”
。
[32]
这里“文学观念”
的不同,正隐含甚至明示着代际的差别。
胡适比喻中的那些“天足”
女子,其实已是另一代人。
很多白话文的作者,从思想到社会的认同,都更接近“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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