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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在这一点上,“旧派”
比“新派”
更具自我完善性。
传统士大夫的社会角色本来就是一身而兼楷模与裁判的,分配给大众的社会角色是追随;追随得是否对,仍由士大夫裁定。
两造的区分简明,功能清晰。
但对民初的知识分子——特别是有意面向大众的知识分子——来说,事情就不那么简单了。
所有这些士大夫的功能,现代知识分子似乎都不准备放弃;而他们同时却又以面向大众为宗旨。
这里面多少有些矛盾。
关键在于,大众如果真的“觉醒”
,自己要当裁判时,知识分子怎样因应。
假如稗贩不再是“可用为教授”
,而竟然“思出其位”
,主动就要做教授,那又怎么办?林纾已虑及此,新文化人却还没来得及思考这一问题。
过去研究文学革命,虽然都指出其各种不足,但一般尚承认其在推广白话文即在试图“与一般人生出交涉”
方面的努力和成功。
其实恰恰在这一点上,文学革命只取得了部分的成功。
胡适自称,“在短短的数年之内,那些[白话]长短篇小说已经被正式接受了。”
[14]实际上,最接近“引车卖浆者流”
的读者反而在相当时期内并不十分欣赏白话文学作品,张恨水就同样用古文写小说而能在新文化运动之后广泛流行,而且张氏写的恰是面向下层的通俗小说。
这很能说明文学革命在白话方面的“成功”
其实还应做进一步的分析。
如果从销售的数量言,二三十年代文言小说恐怕不在白话小说之下。
美国学者林培瑞已做了很大努力去证实读文言小说的那些人就是以上海为中心的“鸳鸯蝴蝶派”
早已生出交涉的“一般人”
。
[15]
不过,文言小说在相当时期里的风行虽然可用统计数字证明,文学革命许多人自己的确没有认识到,恐怕也不会承认,他们在“与一般人生出交涉”
方面竟然成功有限。
很简单,他们自己的文学作品也确实很能卖,同样是不断地再版。
这就提出一个新的问题,文学革命者们到底与什么样的“一般人”
生出了交涉呢?或者说,究竟是谁在读文学革命者的作品呢?后来的事实表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接受白话小说者只是特定的一部分人。
他们中许多是从林译文言小说的读者群中转过来的,有的更成了后来的作者(如巴金)。
另一些大约也基本是向往新潮流或走向“上层社会”
的知识青年。
鲁迅当然也曾见过以带着体温的银元来买新小说的电车售票员,但他似乎也就只见到那一个。
但鲁迅毕竟比一般新文化人要深刻。
他其实已认识到“民众要看皇帝何在,太妃安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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