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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造就你的特殊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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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罗斯福被誉为“拿破仑以后最成功的政治界的展览者”
。
他所用的就是这种方法。
有一次罗斯福和司巴克斯在牡蛎海湾,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早已架好了一架活动摄影机,以便随时摄下罗斯福的举止、仪态。
司巴克斯后来谈到了当时罗斯福的表演:“起先他说了几句话,说话时双手捕在裤袋里。
当摄影员开始起动摄影机时,罗斯福立即将双手从裤袋里抽出来,并开始做许多手势,忙得几乎像职业拳击手进行拳王争霸战一样。
这种情形,不仅显得自然,更显得镇定幽雅,还可以说是相当富于政治家的气度与表演。”
美国一名著名的摄影家也曾说过,“在拍摄罗斯福的姿态时,他常拒绝做那种人为的姿势,他极力主张在动作时拍摄镜头,不论此时他的面庞是否扭曲或者姿势是否难看。
罗斯福树立起他的另一个标识是:常使他的姿态保持气度。”
银行家约翰发迅是一位在芝加哥深深受人信赖的人,有一次他曾向一名写作者说:“我常系红领结,以便使人记得我。”
他还说,独特的外表装饰也是一种极好的标识。
不过,要注意的是标识应顺应于不同的场合自然流露,不能有虚伪或做作之处。
上面所涉及的是名人的自我标识。
其实机关里的员工、演艺界的艺员等等,也可运用这种方法去博得上司的注意与好感,在众人中显得出类拔萃。
在阿摩自己的公司里有位名叫阿托拉斯的青年人,因为阿摩每天一大早就到工场,因此阿托拉斯也照着他的样子去做,只是不着工作装,而是穿一件粉红色的运动绒衫。
有一天,阿摩问身边的人:“他是谁?”
从此以后,阿托拉斯便引起了阿摩的注意,随即便从众多职员中被挑选出来。
据说他之所以能够崛起,成为公司的骨干,与他能巧妙地运用这种自我标识有很大关系。
其实,这样的例子很多。
福特和他的汽车公司,常有不少的笑话,令千百万人提及时捧腹不止。
对此,福特曾用带点得意的口吻对他的友人说:“不要小瞧它,那些笑话是很好的广告宜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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